真文創 假文創? 賣錢就不是文創,那還能說是一個產業嗎? 1


也許,來自政府的文創相關的支援,一開始目的上就歪了
創造一個「文創產業」實際上就是失了次弟,孩子都還沒長大就趕著希望能上場打仗

回想到文化創意的源頭,來自生活、習慣

一切由「人」出發的各種設計、想法,讓生活更美好更有情調的做法都是文化美好的一面

身為一個政府能做的是把基礎鋪好,讓人民有簡單入門的方法還有資源可以自由取用,這種基礎的打造可以體現在各種工作坊、教學的普及上

甚致更基本的把資源放在提供教學者空間、器材的便宜租用,更重要的是讓人民知道有簡單的管道可以學習各種生活方式

文化的創造不該限定在藝術創作,任何沾的到邊的生活教學普及化都是在增加文創的養份,糕點、料理、裁縫、音樂、娛樂、生活管理,貼近生活的一切都是文化的一部分,當任何一個生活領域被台灣人的創意或傳承發揚,到被世界認同,識別、認知這種方式來自於台灣,這就成為一種台灣文化的代表,就是文創了

另外一種,唯有政府能,有足夠資源及動力長久做的事就是資料、素材庫的建立及開放使用,政府要去做最累的收集動作(搞不好都收集的很齊了),缺的是號召廣開這些素材的使用,發給學校、發給社會大眾,這裡有原料及素材,請放心的運用吧!

台灣傳統建築的全建檔、布料、衣著使用,台灣生物、生態資料庫各種建物或國家環境相關的資料,齊備、開放,易於索取使用

想像政府建立了一個良好的台菜、食譜收集資料庫,對台灣的餐飲業會有什麼幫助?
或是建立了完整的布料、供應商索引? 完整的台灣生物圖鑑?然後邀請相關領域的學校來利用這些元素?

政府要做的是給釣竿還有安心釣魚的環境,不是定生產線希望大家按步就班的做出大量的魚罐頭

文化創意的實際內容,政府用不著操心或想控制,把基礎建立、環境打造讓人能安心,就很夠了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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