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G+上有人貼了這張圖↓
魔戒: 我要加入這場戰爭
妙麗: 我要幫忙拯救巫師世界
暮光之城:我就躺這等我那閃亮亮的男朋友把一切都搞定 …
就讓我想到G+剛開始時我做的這張圖 XD
如果用電影來比喻使用者
G+就是Xman:一群有特異功能的變種人
臉書就像暮光之城:我和我男朋友及其他人
這個情況到現在還是沒有太大的改變
我想最主要的原來是來自界面及先入為主造成的
Google+在設計上,準確的搜尋及tag功能,讓使用者可以輕易的找到自己的同質團體
而臉書主要目的在把現實生活裡的人際圈拉到網路上 (順便再再一直爆你料出賣你隱私=.).=
所以目前這種情況再發展下去,G+應該是能讓你很方便容易的尋找到和你有同樣興趣的人
希望未來也能發展成某個領域的共學平台
至於臉書,就是讓你把現實人際問題搬到網路上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