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啦!! 盜圖二創,等等,都是抄有不一樣嗎?
盜版、盜圖、抄襲是很常被用來指著一個人「重製」他人創意的行為
這些盜圖、抄襲、仿冒雖然都是重製,但有不同的定義,以下就來碎碎唸囉~
首先盜版、仿冒簡稱: 假貨,這比較好理解的就是「假裝」自己是原創者,未經著作權所有人同意的再製(著作權所有人,本文以下簡稱原作,其實創作的人不一定有著作權,但這又是另一件事了,下次再說)
再來是所謂的「山寨」,這就進入我們要討論的「二次創作」的範圍內了
山寨是一種盜用創意的行為,也被稱為抄襲
這裡有幾個不同的概念,分別是:抄襲、致敬及戲仿
這堆都是原創作物的衍生創作又被稱作二次創作,和直接盜版不一樣的是,二創們有程度不一的創意在裡面,對原作的損害也不一樣
每次出現二創,隨著每個案子的創意呈度、呈現及使用方式等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的定義,從惡劣到活絡創作交流等不同的等級
其中最重要的在於「自身創意的有無,以及原作知名度及原作名稱的揭露」
盜用、盜版,就是完全複製原作,像是把版權圖拿去印海報、t-shirt來賣或是假裝自己是名牌的手機
抄襲、山寨,兩種都是採用原創物的呈現,而沒有自身創意或是自身創意度涉入不足被認定為抄襲或山寨,抄襲特別是大眾對原作的存在不知道的時候,比較常出現抄襲知名度較低的新設計師或國外作品,比如日本京奧LOGO傳出參考、抄襲國外博物館
而山寨比較多是原作很知名,再製原作時略改一下細節來避免自己直接變成盜版的產品叫山寨,像是 SQNY、iPHQNE…
再來提到致敬,致敬也是原作物的衍生,和抄襲最大的不同多半在於原作是「經典」,在該領域有明顯的普遍知名度,而致敬作品會用自己的方式及創意來重新呈現這個經典,通常需要和原作有一定的默契或是對原作是用讚美的態度呈現,此時被認定為致敬,比如在金曲獎裡模仿某些歌手的表演方式或是大家都很愛學的經典披頭四封面
而戲仿,其中一個充要條件也是原作的知名度,而且如果受眾對原作不夠認識,戲仿並不會成功,這是透過模方知名作品再加上自身創意來達到「有趣好笑」目的的二次創作,像是引用星爺的電影台詞、模仿聖經裡的橋段、驚聲尖笑模仿當紅電影橋段等等
(其實星爺自己也超愛戲仿其他經典的)
另外二創裡還有同人作品,這多半是喜愛原作的粉絲所做的二次創作,較偏致敬,但是,不管是哪一種二創
理論上都需要經過原著作所有權人的授意才能進行二創,否則都是原作要不要告的問題
一般,如果作品落在致敬、戲仿或同人作品,對原作沒有商業侵害的情況下,多半不會提出告訴,但不表示這些二創行為都合法,至於盜版、山寨就不用說了,完全是無視著作權法的情況
以上! 今天的 #暗黑媒體術 到此為止,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