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男人或女人。 婚姻是兩個人的承諾,性別又有什麼關係?


婚姻是一種契約,身為人類自然想要相守的承諾
喜歡同性就不適用,我實在無法理解這種堅持的理由在哪裡?
人,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男人或女人。
性別不應該是限制一個人未來及發展的原因。
和大家一樣的相愛,一樣的守貞,一樣的互許終身,這一切都是和現行婚姻沒有不同,唯一的差別就是他們性別一樣而己。
如果是個好人,為什麼要傷害他們?

2012年,那時在考慮的是男女交往。
但是一直以來我面對的都是同一件事,社會對性別的僵化定義、刻板印象,那是我逃了很久的夢靨最近又在懷孕及同志婚姻爭議裡一湧而上。
為什麼? 社會不給人和人選擇的自由?

每個人都不一樣,有個性有喜好,在不防礙別人的情況下,擁有自我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嗎?
為什麼,他和你想的不一樣,你需要這樣去指點他們?
我們很難學會包容,我們對不一樣感到害怕…

為了逃離對女性的刻板要求,我曾經拒穿裙子、拒絕下廚,努力的排除掉一切女性化的象徵,因為我國小就發現這個社會對女性的要求像無形的咀咒一樣的在限制我的天空,然而這種逃避其實也是一樣的緊箍咒,特意避免的我還是被限制了自由,而我到快 30歲才發現我其實可以放下那些其實不需要負擔,外人的眼神。
我知道我的生活都可以自由,只要我能和我珍視的人們取得共識就好,他們會愛任何樣貌的我,會尊重我個人的可能,而不是把我框進一個女人的硬模版之中,於是我能少了掙扎,更輕鬆的活出我自己。

我變溫和了,但是看見那些如同過去的我,被綑挷在固定性別角色裡的人們,被周圍視線壓迫,甚致是用盡力氣仇恨及辱罵的人們,我覺得好難過。
又再度看見那個從求學時代就充滿憂傷的邊緣人,所以我拼命想溝通,想改變這個世界的眼光給人們更多的包容。
這不就是愛嗎? 愛不是恩慈及恆久的忍耐嗎?
愛怎麼會是嘲諷、羞辱、排擠、強迫呢?
先當個能容人的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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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bc《暗月之鏡》 從高中網路開始普及就開始成為重度網路使用者,早期主要活動集中於巴哈姆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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