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討論過「歧視」這個話題,究竟什麼樣的情況下構成「歧視」?
歧視和偏見的界線在哪裡,歧視、偏見有沒有道德問題?
更多時候,多數人沒有發現自己的生氣、覺得不合理的原因是來自於自己的「價值觀」及「道德判斷」,只是很自然天生的認為「理所當然」
其實這些「理所當然」來自於個人從小的教育及生活經驗,所謂的背景
人不一定有察覺到自己是特別的,或者自己所處的群體是特別的,此時將自己的價值判斷套用到全世界,就是第一個偏見相關討論讓人糾結的地方
這種認為大家都這麼想的假設,是偏見的第一步。通常當事人都不自知
不知道自己有偏見也很自然,因為無人全知全能,所以必定會有刻板印象及背景造成的對現實情況的偏差,只是這種偏差有沒有被認知,會決定你的行為及判斷
若有把自己可能有先入為主及偏見的可能性納入決策的考量時,行為就不會那麼篤定,會增加彈性及變通的可能,如果沒有意識到偏見的存在,就容易更深的加重偏見,增加變成歧視的機會
將偏見擴大,進而「認為他人本質低劣、不配得和我一樣的權利」這就是歧視,而歧視同偏見一樣不一定會自知,透過歧視及劣化其他族群,可以合理化自利行為,讓個體獲得精神上的滿足,所以偏見、歧視其實是一種自利而且強化個體精神力的行為
另一方面,遭受到偏見、歧視的被歧視,污名化的族群,也會對污名化這件事有不同的反應
反擊、改變自我認知、退縮,變的更弱勢都有可能,所以會有群起攻擊偏見最後逆轉風氣的可能,除了各人價值觀的差異,族群間的勢力消漲也會讓情勢起落
假設在人類基於群體生活帶來的益處,比個體或少數群族獨佔的發展,在長遠上互相合作及多元的社會有綜合較佳的長處,我們應該致力於消滅歧視帶來更多的合作
所以,第一步是認知關於對錯「我是獨特的」,「別人可能和我不一樣」
第二步,對「異」的包容、尊重、體諒
第三步,對「異」的好奇、接納、合作
如此次弟,往一個更多元包容的社會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