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定義一下用詞,如果你知道什麼是開源二創,可以跳過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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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開源我最早是程式碼的部分看到的
開源表示版權人將權利下放,在符合一些標示及情況下,你可以免費的取得這些內容,並加以修改開發,通常是衍生著作需以相同方式授權。
WIKI: 開放程式碼軟體
二次創作,創作物被再次創作,最常聽到的例子是同人誌,這些同人誌的角色及設定來自有版權的商業漫畫,同人誌取用他們的設定重新創作出不同的作品,叫做二次創作。
雖然大多數的二創是未經授權的,部分版權人在難於追討及二創有其宣傳效果等情況下,不會積極去阻止二創,當然也有開放二創的情況。
所以和開源比起來,二創的情況在法理上比較站不住腳。沒有授權的情況下,二創是侵犯版權的。
但是開源、二創對照創意盜取,還是有決定性的差異:
開源及二創生產出的創意可以發展延續,擴及每一個參與的份子。
盜創意是由中砍斷原創和新成品的連結,將光環歸於已身
二創的情況下,原創的姓名有沒有標示,
即便不知道原創是誰,二創者有沒有表示自己非原創,提出這個好點子是我在什麼情況下發現的,會造成感觀及結果上極大的差異。
標示出原創,表示靈感由何而來,誰啓發了我。
是種永續創意的概念,將榮耀歸於應得之人
但是參考其他人的創意,不管參考的幅度有多大,在可以標示的場合及機會下都選擇隻字不提。在我看來就是創意的竊取。
尤其可惡的是參考他人創意之後,加註上自己的姓名、申請版權,將該創作之未來給砍斷,不止是斷上游還斷下游,意圖將該創意資產據為己有,是惡中之惡,我看了會憤怒、失望、搖頭
因為我骨子裡是支持開源及二創,我認為這些思想及創意在互相激發後會像百花齊開一樣有更好的未來
但是開源二創及盜取創意之間的差異很模糊,所以我試著釐清自己對這兩種心態「支持開源二創」、「憤怒於盜取創意」 兩種極大差異情緒的關鍵差別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因為立場不同,才產生 “開源二創” 及 “盜取創意” 的差別
開源二創是活力及流動
盜取創意是貪婪及砍殺
我想開源的重點也不見得是標示姓名,而是活力及流動
因故任何人由開源中取得幫助、發展創意後,不應該將創意據為己有,保持創意的活力及流動才是開源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