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家事」意指家裡需要有人處理關照的事,是由共組成家的成員分擔,一家人共同把家裡的工作完成。
而「幫忙做家事」在句話心態上就已經變成「這和我無關,我是幫忙別人的」,如果一個人從心底就不認為家裡大大小小的事務和自己有關係,自然不會有責任感,理所當然的會認為每件事都不是自己本份該處理的。
於是今天我洗了碗,我是幫忙洗碗、我倒了垃圾是幫忙倒垃圾,家事其實都不是你該做的事,你是「幫忙某個人」而做的。
就因為不認為是自己該做的事,所以倒了個垃圾覺得應該被誇獎,被要求洗個碗就不情不願,連把自己的衣服拿出來洗都要三催四請,全部都是因為打從心裡不覺得和自己有關係,結果「家」就扭曲失去認同感了。
做家事是小事,但是往往演變成相處上無法諒解的仇怨都是來自於日復一日的小事。
天天重覆的小事正是生活中真正的大事。
反省自己從小也是習慣了大人稱讚你做了什麼是: 好乖,幫忙做家事。長久下來觀念也是偏差了,對家庭的認同感不足,所以我要把這個想法及習慣改掉,再也不要稱讚孩子「好乖,幫忙做家事」以免不小心灌輸別人原本一家同心協力完成的事變成某一個人的責任,其他成員都只是 “幫忙” 而已。
取而代之的,我希望讓人明白自己有能力時做出貢獻是一種榮譽及自我實現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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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堆字的來源是前幾日在FB看到篇文章,大意是猶太人覺得任何東西都是有價的,所以孩子一出生有能力做事時,就該做事,因為父母的關愛及照顧都是有價的,而不是無償的,這樣看起來是冷血嗎? 我認為當孩子把你的付出都當成應該,此時才真的是冷血了。
不過我也不完全認同這種功利的想法,最後我是認為,有能力時做出貢獻是一種認同感及自我實現,這比較接近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