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在電視、廣播媒體剛出現時,有一個傳播理論叫做「子彈效應」或「皮下注射理論」,這個理論說明了一個現象,當閱聽人也就是在大眾傳播領域被我們叫做「受眾」的這些人曝露在媒體之下時,會無條件的吸收媒體給的資訊,著名的例子就是火星人攻擊地球事件,這個事件的起因是一個廣播節目開玩笑的用新聞播報的方式廣播了有長的像章魚的火星人攻擊地球,結果造成整個社區的恐慌,現在想起來也許很扯,不過在當時媒體受限的情況之下,群眾幾乎是沒有能夠去分辨真假的判斷力的。
不過,漸漸的學者們也發現,閱聽人隨著對媒體的習慣以及新科技再帶來其來的資訊來源之後,子彈理論就不再實用了,很久以前的人對廣告可以說是幾乎言聽計從,後來我們開始覺得廣告十分惱人而且開始會判斷廣告是否誇大,當然這些比較有辨別能力的人都有一個以上的主要媒體來源,於是又有學者提出「有限效果的子彈理論」,意思就是媒體的效果還是很大,但是有限,人們不會聽到就完全相信,但基本上是相信的,重覆曝光的內容還是會對閱聽人的決定造成影響,只是效果有限。
(雖然我沒有直接看到什麼研究報告 -書讀太少XD- 但是我個人認為整個現象的出現還是可以回頭把成因歸結在認知基模上,當你的訊息來源越豐富的時候,可以供你做為判斷的資料就越多,當然可以增加判斷的正確性。)
此時就要來聊聊「媒體識讀」,因為現代媒體是一種「企業」,而企業就是以營利為目的,媒體如電視、廣播、報紙、線上各種資訊站等等,主要的收入來源都還是廣告,廣告主一般在投放廣告時考量的就是流量、份數、曝光度,所以新聞媒體的內容必需要吸晴。
什麼才能吸引眾人的目光及眼球? 人性千古不變的角度就是:性、暴力、醜聞、意外事故…
很多人會認為現代的媒體腥搧色的很嚴重,其實同樣的問題在報紙開放自由興辦的時候就有了,著名的普立茲新聞獎創辨者普立茲所經營的報紙本身也是充滿各種吸引人的頭版標題,當時報業要靠這些標題來吸引好奇心,標題殺人的原罪就是營收。
其實把故事重新包裝讓標題更吸引人,是走在真相的邊界上,雖然真相本身並不存在,事件不可能有真正中立的報導。(簡單來講,即使是當事人也不是全知全見,沒有哪一個人可以報導真相的,被報導本身一定有經過訊息的採用、刪減、解讀、創造。先解釋這樣,這個可能可以寫一大篇 XD)
雖然沒有真正的客觀,也沒有人有辨法完整的報導出所有的真相,但違反事實這點是可以被確認的,一般我們期待新聞及媒體給我們的至少是事實,不過很可惜,在營利至上的情況下,事實是可以被創造的,甚致受害者可以被報導成加害者,古代「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就是因為掌權了才擁有歷史的解釋權,而現代就變成掌握了媒體就能控制大眾的思想,理由就是有限子彈理論及知溝XD。
而在網路媒體興盛的現代,為求流量及廣告收入,更甚者已經有些媒體成為內容的偷取者,在圖文及資訊內容人人可創造的網路時代,有些媒體開始去偷取他人的創作然後重新包裝、下標,做為簡單的內容及流量來源,最惡劣的則是「創造新聞」,利用圖片合成造假用誇張的方式去創造假故事,吸引人來討論、分享,整個訊息都是假的故事,故事被創造的目的只有一個「流量」。
人們本來就喜歡誇張的故事,不過用新聞報導的方式包裝著「假的故事」實在很難讓讓閱聽人沒有受騙上當的感覺。
所以我們要有「媒體識讀」的能力,一但你了解媒體的基本運作原理,就有機會去分辨出明顯的假消息,能夠更接近一點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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